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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背景
日前,北京互联网法院就杨幂与邓某某之间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发布公告。案件涉及邓某某在其经营的网店中,未经原告杨幂的许可,使用了杨幂的肖像进行品牌商品推广。这种商业使用明显侵犯了杨幂的肖像权,导致了若干法律问题的出现。
法院判决结果
审理后,法院判决邓某某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以及合理开支2150元。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对肖像权保护的重视,同时也是针对网络侵权行为的一次重要宣示。案件流程信息显示,今年5月,因未能履行生效判决,邓某某已被强制执行。
社会反响
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,网络商家在使用他人肖像和品牌时,必须遵循法律法规,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。此案不仅给遭遇侵权的名人带来法律上的保障,也提醒了广大网络经营者在日常经营中要加强法律意识,避免类似的侵权行为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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