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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背景
近日,知名演员杨紫因被告王某某未履行致歉义务,向法院申请执行。此案件涉及网络侵权责任纠纷,起因是被告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了针对杨紫的侵权内容。经过审理,法院称被告存在侮辱及诽谤的故意,导致杨紫的人格尊严受到贬低。
法院判决结果
法院在公判中裁定,被告王某某须删除其账号中涉及杨紫的侵权内容和链接,并在其首页置顶位置向杨紫发布实名致歉声明。此外,王某某还需向杨紫支付精神损失费和律师费各10000元。这一判决为维护杨紫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。
社会影响及后续
此案的结案并未止步,王某某因未按时履行相关判决,已被强制执行2万元。这一行为表明,法院对网络侵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,也警示了广大网友在发表言论时应谨慎。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,发布的不当言论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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